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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2-12-21 10:09:22 点击:10 好评:0
12月18日,南宁市教育局下发《关于调整中小学(幼儿园)2022—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时间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,全市幼儿园自12月19日起放寒假,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自12月24日起放寒假。《通知》指出,面对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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